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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落實轉變職能、簡政放權總體要求,改革專項轉移支付鋼架資金管理方式,調動各市工作積極性,發揮其就近管理項倉儲設備目優勢,近日省財政廳研究制定了《省級糧食倉儲設施維修改造專項資金分配辦法》,采取因素法對市(含直管縣,下同)切塊分配專項資金,將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權和項目審定權下放到市。

  為確保專項資金分配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省財政廳將按各地項目庫建設評估情況、中心糧庫數量及倉儲能力、上年度維修改造資金使用情況、上年度市以下財政安排的維修資金物料架規模、省下達規模倉儲架內的地方儲備糧數量、遭遇嚴重自然災害情況等6項因素,分別占30%、20%、15%、20%、10%、5%的權重對市切塊分配專項資金,

由各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,制定資金和項目巧固架管理辦法,具體確定支持項目,實施資金和項目管理。同時,省財政廳將相應強化監管職能,加強監督檢查,完善績效考評機制,確保專項資金使用規範、安全、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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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ruyiti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