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社會認知或角色扮演的觀點

  這一觀點認為,催眠並證照不神秘或奇怪,它的作用只是反映了催眠師和被催眠者之間的一種特殊的關系。一般來說,被催眠的人事先對催眠已有所了解,知道催眠後會發生什麼。在催眠中,他們只是扮演了一個特殊的社會角色——被催眠的人。這個角色意味著將無條件地接受催眠師的指揮。由於是角色的要求,被催眠的人在進入催眠狀態後,就傾向於順從催眠師的指示,做出特定的行為或產生特定的感受。

  需要指出的是,並不是說被催眠的人在故意欺騙別人,他們的確相信自己在經歷另外一種意識狀態,在這種狀態下,除了順從催眠師的指示外別無選擇。

  意識功能分離的觀點

  這種觀點認為,人的意識有執行和監督兩種基本功能:執行功能可以使我們控制和規範自己的行為;監督功能可以使我們觀察自己的行為。在正常情況下,意識的這兩種功能是連在一起的,但是催眠可以使兩種功能之間催眠的聯系斷開。通過分離這兩種基本的意識功能,可以達到催眠的效果。在催眠條件下,個體進入一種特殊的意識狀態,其執行功能正常,並接受催眠師的指令,而監督功能不催眠治療起作用。

  最近有人認為,催眠不一定使意識功能分離,它只是弱化了意識對行為的監控,因而使執行功能超過了意識的其他方面,執行功能自動地執行了催眠師的指示,沒有以個在職進修體的正常認知系統作中介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催眠
    全站熱搜

    druyiti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